自考《经济法基础理论》知识点之合同法(上)

更新时间:2021-05-27作者:湖北自学考试 阅读量: 148 次

自考《经济法基础理论》知识点之合同法(上),1、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合同是主体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合同法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契约自由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被称为诚实信用原则。5守法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原则。3、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程序(1)报价1.要约的概念:又称要约、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向。要约邀请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发出要约的意图。2.要约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3.报价的撤回和取消:撤回要约是要约人阻止要约生效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在要约发出之前或者同时送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是要约人对要约效力消灭的意思表示。撤销要约的通知必须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销与撤回的区别:从目的上讲,撤销要约是消灭要约的效力,撤回要约是阻止要约的效力;从时间上看,撤销要约是在要约生效日之后,承诺生效之前,要约的撤回是在要约生效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的;(二)以其他形式表示要约不可撤销的;(三)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为履行合同做好了准备。(2)承诺承诺的概念:承诺是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同意。承诺要素:(1)接受是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新要约是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改变的要约。所谓实质性变更,是指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的变化。(2)承兑人必须是受要约人并回复要约人;(3)承诺应当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3、承诺方式:除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可以通过其他行为作出承诺外,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4、撤回承诺:是防止或消除保证有效性的意思表示。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发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

本文由湖北专升本整理发布

预约报名

开班日历

报考类型报考时间详细公告
自考VIP班5月20日公告>
自考精英班5月24日公告>
自考保过班6月01日公告>
自考快速班6月2日公告>
自考提高班6月3日公告>
自考保过班06月14日公告>
预约试听
  • 姓名
  • 手机
  • 微信
  • 年级
今日学生报名信息
  • Expandable Input李家国同学

    在1分钟前报名了《第四期专升本英语提高班》课程

  • Expandable Input张红同学

    在11分钟前报名了《第四期专升本英语冲刺班》课程

  • Expandable Input胡涵琪同学

    在28分钟前报名了《第四期专升本英语提高班》课程

  • Expandable Input潘佳文同学

    在42分钟前报名了《第四期专升本英语基础班》课程

  • Expandable Input赵原同学

    在48分钟前报名了《第四期专升本协议班》课程

  • Expandable Input蔡慧洁同学

    在53分钟前报名了《第四期专升本保过班》课程

  • Expandable Input陈明豪同学

    在67分钟前报名了《第四期专升本英语押题班》课程

  • Expandable Input曹郧波同学

    在72分钟前报名了《第四期专升本英语提高班》课程

  • Expandable Input陈天淮同学

    在83分钟前报名了《第四期专升本英语提高班》课程

  • Expandable Input陈羽霏同学

    在86分钟前报名了《第四期专升本英语基础班》课程

  • Expandable Input陈月同学

    在93分钟前报名了《第四期专升本英语冲刺班》课程

  • Expandable Input邓海艳同学

    在105分钟前报名了《第四期专升本英语冲刺班》课程

  • Expandable Input邓海艳同学

    在105分钟前报名了《第四期专升本英语冲刺班》课程

湖北专升本免费英语7天特训,立即预约

姓名: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