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人高考,民法物权法的知识点你知道么

更新时间:2021-04-20作者:湖北成人高考 阅读量: 114 次

2021年成人高考,民法物权法的知识点你知道么,物权物权法的一般原理:(一)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应是指直接支配特定物,而享受其利益的具有排他性的财产权。其特征是:(1)物权是以直接就物享受利益为内容的财产权。(2)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财产权。(3)物权是直接支配特定物的财产权。(4)物权为排他性的财产权。(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1)物权法定原则。(2)一物一权原则。(3)物权行为独立原则。(4)公示公信原则。(三)物权的变动1、物权变动的概念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物权的设立,又叫物权的发生,是指民事主体依法设立新的物权。为自己设立物权的,通常称作物权的取得;为他人设立物权的,通常称为物权的设定。物权取得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之分。物权的变更,是指物权的客体、内容的部分改变。物权的终止,又称物权的消灭,对权利人来说即丧失了某一物权。它可分为绝对的消灭和相对的消灭。2、物权行为物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以物权的设立、变更、终止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物权行为是物权变动的主要原因。3、物权的取得与丧失能够引起物权取得的法律事实主要有:(1)法律行为。这是物权取得的最常见的法律事实。(2)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取得物权。能够引起物权丧失的法律事实主要有:(1)法律行为,如抛弃、合同行为等。(2)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如标的物灭失等。4、物权的公示物权的公示,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特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公开向社会公众显示。我国《民法通则》和其他法律、法规亦以交付、登记为物权公示方法。所有权的权能1、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除具有物权的共性外,还具有区别于其他物权的特殊性;(1)所有权是自物权(2)所有权是完全物权(3)所有权具有弹性力和回归力(4)所有权是其他财产权产生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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